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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正在尝试使用以下简单模型在 C++ 中创建继承层次结构:类(class)、模块和类(class),其中类(class)由零个或多个模块组成,模块由零个或多个类(class)组成。这些类中的每一个还包含其他信息:
class course
{
private:
const std:string & name_;
const std::duration duration_;
const difficulty difficulty_;
...
};
class module
{
private:
const std:string & name;
const std::duration duration;
...
};
class lesson
{
private:
const std:string & name;
const std::duration duration;
...
};
我的问题:
就我个人而言,我认为他们以下列方式从 Vector 继承更正确:
class course : public std::vector<module>
{
private:
const std:string & name_;
const std::duration duration_;
const difficulty difficulty_;
...
};
class module : public std::vector<lesson>
{
private:
const std:string & name;
const std::duration duration;
...
};
class lesson
{
private:
const std:string & name;
const std::duration duration;
...
};
由于类(class)是模块的集合,而模块是具有一些附加属性的类(class)的集合,从 vector 继承将提供添加、删除等模块和类(class)所需的所有标准功能。
另一种可能的方式是:
class course : public namedentity
{
private:
std::vector<module> modules_;
...
const difficulty difficulty_;
...
};
class module : public namedentity
{
private:
std::vector<lesson> lesons_;
...
};
class lesson : public namedentity
{
private:
...
};
其中 namedentity 包含所有公共(public)属性,而这些私有(private) vector 包含它们的子 vector 。
我想归根结底是,类(class)真的是vector<module>
, 和模块真的 vector<lesson>
?这是否违反了 LSP 或其他 OO 原则?将他们的 child 作为属性(property)会更好吗?
最佳答案
不建议从 vector 公开继承,因为类(class)、类(class)或模块不是 vector 。
刚好你用vector来实现,因为一个模块可以有好几门类(class)。如果明天您要使用集合、映射、链表或数据库映射器来实现您的对象,那么如果您基于 vector 继承,则必须重写整个代码。不要忘记,标准 vector emplace()、push_back()、erase() 等需要重载,因为模块中类(class)的所有这些操作都需要调整类(class)持续时间。
顺便说一句,类设计的一个好的经验法则是对“is-a” 关系使用继承,对“has-a” 使用组合。
支持和反对 vector 继承的更多论点是 in this SO question .
第二种选择看起来更好,因为一门类(class)、一节课、一个模块实际上是一个命名实体。使用这种方法,对象之间的关系也更加清晰
这两种方法都符合 Liskov 替换原则:
namedentity
编写代码,可以使用相同的代码用这些子类中的任何一个替换命名实体(前提是它们都实现了可以使用与基类相同的参数的构造函数)。无论您将来对数据结构进行何种改进,这都是有意义的。 vector<module>
,相同的代码可以与 course
一起使用反而。但是,您有可能在构造函数中使用不同的语义。如果你改变你的实现,LSP 会适得其反。 关于简单场景的 C++ OO 继承正确性,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: https://stackoverflow.com/questions/28999687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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