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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++ - 尾随返回类型语法样式是否应该成为新 C++11 程序的默认值?

转载 作者:IT老高 更新时间:2023-10-28 12:06:30 35 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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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++11 支持新的函数语法:

auto func_name(int x, int y) -> int;

目前这个函数将被声明为:

int func_name(int x, int y);

新风格似乎还没有被广泛采用(比如在 gcc STL 中)

但是,这种新风格应该在新的 C++11 程序中无处不在,还是只在需要时才使用?

就个人而言,如果可能的话,我更喜欢旧风格,但是混合风格的代码库看起来很丑。

最佳答案

在某些情况下,您必须使用尾随返回类型。最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指定了 lambda 返回类型,则必须通过尾随返回类型指定。此外,如果您的返回类型使用 decltype这要求参数名称在范围内,必须使用尾随返回类型(但是,通常可以使用 declval<T> 来解决后一个问题)。

尾随返回类型确实有一些其他的小优势。例如,考虑使用传统函数语法的非内联成员函数定义:

struct my_awesome_type
{
typedef std::vector<int> integer_sequence;

integer_sequence get_integers() const;
};

my_awesome_type::integer_sequence my_awesome_type::get_integers() const
{
// ...
}

直到类名出现在 ::get_integers 之前,成员 typedef 才在作用域内。 ,所以我们必须重复两次类(class)资格。如果我们使用尾随返回类型,我们不需要重复类型的名称:

auto my_awesome_type::get_integers() const -> integer_sequence
{
// ...
}

在这个例子中,这没什么大不了的,但如果你有很长的类名或没有内联定义的类模板的成员函数,那么它可以在可读性上产生很大的不同。

在他的"Fresh Paint"在 C++Now 2012 session 上,Alisdair Meredith 指出,如果您始终使用尾随返回类型,则所有函数的名称都会整齐排列:

auto foo() -> int;
auto bar() -> really_long_typedef_name;

我在 CxxReflect 中到处都使用了尾随返回类型。 ,因此,如果您正在寻找代码如何始终如一地使用它们的示例,您可以查看那里(例如,the type class)。

关于c++ - 尾随返回类型语法样式是否应该成为新 C++11 程序的默认值?,我们在Stack 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: https://stackoverflow.com/questions/11215227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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